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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2019年5月14日至6月11日,监督电话:0531-86915301。

本次转让减量炼铁产能2万吨、炼钢产能1万吨。新建项目总体还需另行置换炼铁产能43万吨、炼钢产能61万吨(另行置换时可不再减量)。立项、建设产能不得超过实际完成的置换产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4日

来源: 泰科钢铁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