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
社会救助工作始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民生保障、社会救助
重要指示
批示
精神,
认真
落实州委、州政府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覆盖的要求,
全面
聚焦群众
“
急难愁盼
”
问题,
按照
“
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
的思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州广大困难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现将
2022
年度全州
社会救助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全州共筹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
16911.52
万元,其中:
2021
年滚存结余资金
361.12
万元
(2021
年结转结余资金
566.92
万元,其中:勐腊
205.8
万元被财政调整不计入结转资金,实际结余为景洪市
361.12
万元
)
、
2022
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14290.68
万元、州级配套资金
170.25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2089.47
万元。
截止
12
月
31
日,已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
15262.97
万元
,
全州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7078
户
16419
人(其中
A
类
2000
人 、
B
类
6691
人、
C
类
7728
人),累计支出资金
5824.5
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645
户
5598
人,累计支出资金
2989.44
万元
;全州有特困供养对象
1191
户
1245
人(其中集中供养
284
人 、分散供养
961
人),累计支出资金
1478.79
万元
;临时救助
6740
户次
24262
人次,累计支出资金
3540.36
万元
,人均救助
1459.2
元
;按照
100
元
/
人的标准,为全州
22746
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
227.4
7
万元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886.69
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228.79
万元;
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城乡低保边缘人口发放
9
月和
10
月价格临时补贴共计
49754
人次
86.93
万元
。
二
、工作开展情况
(
一
)
保持
“
过渡期
”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
严格落实
“
四
个
不摘
”
要求,
认真
落实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救助
“
渐退
”
、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惠民措施,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州民政局
、
州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
2022
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
2022
年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
2022
年,
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
700
元
/
人
.
月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5400
元
/
人
.
年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省级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
910
元
/
人
.
月;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
A
类
50
元、
B
类
10
元、
C
类
10
元(
A
类
460
元、
B
类
310
元、
C
类
260
元),从
7
月
1
日起执行
。
2.
聚焦易返贫致贫人口,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摸排核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
及时开展数据比对、摸底排查和政策落实。
截至
12
月,核实省民政厅反馈未纳入兜底保障的三类对象
4590
人,其中脱贫不稳定人口
1178
人、边缘易致贫人口
1459
人、突发严重困难户
1953
人。核实乡村振兴部门反馈的全州
2022
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户收入增幅数据
333
户
1181
人,其中已救助
153
户
424
人,纳入监测
180
户
757
人
。
二是
县市加大
农村低保对象与脱贫建档立卡重合数
核查比对
,全州
已脱贫人口
71414
人,纳入低保救助
7609
人,
占比
10.65%
;
核查比对乡村振兴部门反馈
“
三类人员
”
及脱贫户
8073
户次
32333
人次,
纳入低保救助
3931
人,
占比
46.05%
。
(二)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全面
推动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
31
个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州、县(市)全部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州级组织召开会议
3
次,各县(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9
次。
2.
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了解掌握。
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
。
我
州
先后于
4
月、
7
月和
8
月组织开展了全州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
,主要围绕两个《实施细则》
开展培训
,并结合实际案例,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基层民政队伍救助业务能力和
责任意识
,全力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已
举办
州、县(市)、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四级基层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人员
培训
14
期
,累计
参加业务培训
共计
908
人次。
3.
建立完善综合社会救助机制。
全州建立了社会救助
“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
机制,实现窗口建设乡镇全覆盖。
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
州、县(市)、乡镇(街道)按要求在服务窗口和政务网站上公开
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并确保
热线畅通
、
有效
,
及时解决和回复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推广使用
“
政府救助平台
”
,截至
12
月,
积极推广使用
“
政府救助平台
”
,
全州
“
政府救助平台
”
申请基本生活困难救助
3512
件,其中:低保
444
件,临时救助
2982
件,特困
86
件。
4.
规范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全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基层工作人员
359
人,其中县级民政助理员
13
人,乡镇民政助理员
44
人,村级民政协理员
302
人,
299
个村(居)委会
100%
配备了协理员。
5.
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细化政策措施。
发挥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作用推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改革。
印发
了《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建立居住地申办
低保
等社会救助
试点工作
户籍地协作核查机制(
试行
)的通知
》,
在
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创新试点的基础上,结合
我州已建立的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户籍地协作核查机制(试行),
今年
4
月,已全面
推行
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
低保
、特困
供养
人员认定方法,适
度
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
。
截止
12
月
,已受理办理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
690
户
1869
人,其中:城市低保
125
户
215
人,农村低保
4
9
户
115
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
户
4
人
,
临时救助
512
户
1535
人
。
(三)
全面
聚焦群众
“
急难愁盼
”
问题,
高位推进见成效
1
.
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帮扶
和农村低保专项整治
工作。
州政府办印发了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排查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民政局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和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和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州垦区
2022
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请、基层上报、收入核对、数据比对、热线反映等方式,全面摸排核实我州
特殊困难群体、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情况。
自
开展排查解困工作
以来,
共
排查出因疫情、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及其它因素等造成家庭困难群众共
1811
户
5781
人,困难学生
4791
人、失业人员
330
人、疫情值守困难群众
1285
人、未消除风险户
333
户。按程序纳入
社会
救助
1595
户
5352
人,其中
:
纳入城乡低保保障
121
户
327
人,纳入特困供养救助
20
户
22
人,实施临时救助
1454
户
5003
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939.62
万元。
2.
强化低收入人口录入、认定和监测预警工作。下
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
定期向医疗保障、住建、教体等部门收集医疗、住房、教育救助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及时采集录入信息。
截至
1
2
月,
共
排查识别认定录入低收入人口认定信息系统受理通过
933
户,受理完成认定通过
3529
人。对临时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5581
户次
20084
人次,其中:对非本州户籍居民实施临时救助
512
户
1535
人。
3.
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制定下发了
《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办法》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大抵边行政村和农场生产队民生保障力度的通知》
,
加大
低保边缘或因病、因灾、因学、因残、因疫等
突发
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群众
排查力度,
对
边境一线因
受疫情影响
无法稳定就业、经营造成基本生活困难
,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
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
,
乡镇(街道)积极开展
48
小时内实施
“
先行救助
”
,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
,
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截至
1
2
月,全州已对
临时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5581
户次
20084
人次,累计支出资金
2844.55
万元
。
三、
2023
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坚决整改落实
202
2
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
;
扎实推进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困难群众排查
解困
帮扶工作,强化临时救助,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群众救助力度,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坚决防止
“
脱保
”
、
“
漏保
”
问题发生,
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
(一)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守牢民生底线
1.
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严格落实
“
四不摘
”
要求,
认真
落实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救助
“
渐退
”
、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惠民措施,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二是
保持
“
过渡期
”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
2.
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困难群众排查和帮扶工作
。
全面
落实州委、州政府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覆盖的要求,聚焦群众
“
急难愁盼
”
问题,
按照
“
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
的思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
要
持续开展城乡低保
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措施。
二是
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流浪乞讨、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
开展排查
,精准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措施
。
三是
持续
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督查,
把
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纳入督查整改重点,
举一反三,集中全面排查整治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
(二)
全面深化
社会救助制度
改革,
扎实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
1.
扎实推进
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结合
我州已建立的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户籍地协作核查机制(试行)
基础上,发挥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作用推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改革。
2.
深入推进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
持续
开展
放至乡镇创新试点工作。
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
低保
、特困
供养
人员认定方法,适
度
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
。
3.
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全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指导
县(市)按照分类、分层采集的方法
常态化
对低收入人口进行摸排采集录入,进一步
强化低收入人口
录入、认定和
监测
预警
工作
,
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比对
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
三
)全面贯彻执行两个《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切实把精神落到工作实处
1.
加大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政务网站、西双版纳热线、微信公众平台
以及各类
会议
,
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报刊、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民政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了解掌握。
围绕
两个
《实施细则》
等政策文件,
组织开展了全州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
。
2.
深入开展调研,
切实把精神落到工作实处。
持续
开展
“
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
”
专项行动,
与当前开展的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和全州
城乡
低保专项治理
工作相结合,
深入
抵边行政村和农场生产队
全面了解一线实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确保惠及贫困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