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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6 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 7 22 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 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 按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14 45 号), 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 60% 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 2016 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企业管理咨询实务》科目和《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均为 90 分(试卷满分均为 150 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 “省直” 的考生,请于 2016 7 27 日至 29 日(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 2:00 5:00 ),到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 4 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 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我省各级 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 1 )。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 2 ),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 <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 <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 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5 71 )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1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6 年。

2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2 年。

4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1 年。

5 .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1 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6 12 31 日。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 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 考生报考承诺书 一份(附件 3 )。

3. 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 A4 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 4 )。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 5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 符合报考条件第 6 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 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 8 5 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 1.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6 年管理咨询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3. 考生报考承诺书

4. 工作简历表

5. 代办委托书

(附件1-5)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 7 25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