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6
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
7
月
22
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
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
按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
2014
〕
45
号),
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
60%
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
一、
2016
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企业管理咨询实务》科目和《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均为
90
分(试卷满分均为
150
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
“省直”
的考生,请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至
29
日(工作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2:00
-
5:00
),到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
4
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
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我省各级
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
1
)。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
2
),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
<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
和
<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
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5
〕
71
号
)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1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6
年。
2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2
年。
4
.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1
年。
5
.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
1
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
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
考生报考承诺书
一份(附件
3
)。
3.
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
A4
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
4
)。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
5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
符合报考条件第
6
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
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
8
月
5
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
1.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6
年管理咨询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3.
考生报考承诺书
4.
工作简历表
5.
代办委托书
(附件1-5)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
年
7
月
25
日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