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肃宁县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解读
各乡镇
人民
政府,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
《
肃宁县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
方案
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
21
年
10
月
21
日
肃宁县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聚焦老年人
“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依据省民政厅《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冀民〔2021〕55号),现就健全完善
我县
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为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工作任务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积极推广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医养结合模式,加快公益性养老院建设,
健全我县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农村和社区失能半失能和鳏寡孤独等老人紧急呼叫服务系统,增强养老助残助孤服务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民政局负责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摸排,分别建立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面细致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
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平台,完成养老机构信息录入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推动供需合理匹配,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
住建局负责指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做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的验收、移交工作,小区养老配套用房验收后及时移交给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供场地支持,确保合理使用小区养老服务用房。
(责任单位:民政局
、住建局、自规局
)
(二)加快公益性和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
依托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区域敬老院等现有供养服务机构,重点改造护理型床位,设置失能人员生活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照护单元,发挥对县域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兜底照护服务功能
。
(责任单位:民政局
)
(三)健全
三级
养老服务体系。
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民政局负责
在县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在县域内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
各乡镇负责统筹安排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规划建设,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
在乡镇层面
建设
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村级层面,
建立
以邻里互助点为依托,互助性养老
的农村互助幸福院
。
(责任单位:民政局
、各乡镇
)
(四)推进社区日间照料全覆盖。
对未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的社区,要采取单独建设、与其他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综合设置等方式,建成可
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间膳食供应、健康理疗、休闲娱乐、卫生保健服务的日间照料点。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使用。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等工作。目前我县经审批的社区共
11家,其中肃宁镇9家、尚村镇2家
。
(责任单位:
肃宁镇
、尚村镇、
民政局)
(五)健全完善紧急呼叫服务系统。
将城乡农村和社区失能半失能和鳏寡孤独老年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通过入户为老年人设置
“A+村医+电话号码”快捷拨号并手把手示范演示,使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一键拨通村医电话,即时获得医疗救援服务。健全完善市县养老服务平台信息协同功能,及时回应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照料等关爱服务。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局
)
(六)推广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深入挖掘符合实际,适应老年人需求,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等领域的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卫健局负责培育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局、
民政局
)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7月底前制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
(二)
推进实施阶段
8月底前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摸排工作,同时对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进行摸底工作,各乡镇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选址筹建工作。10月底前完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肃宁镇完成至少1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安宁社区、泽城社区、振兴社区、德善社区、攀龙社区、东洲社区、融天社区的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工作,各乡镇完成50%以上村的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到2022年底尚村镇、万里镇、师素镇、河北镇完成至少1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肃宁镇和尚村镇完成各自剩余2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工作,所有乡镇完成80%以上村的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到2023年底梁村镇、窝北镇、付佐镇、邵庄乡完成至少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各乡镇所有村全部完成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实现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调度推进、情况收集、汇报通报、督导落实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协调调度。
逐项建立任务台账,具体到社区、细化到机构,确保可考核可检查。各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全年任务目标,细化分解时间安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按月报送工作进展,
10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
县、乡两级要在省级、市级支持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与城乡其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或运营。
(四)加强督导评估。
通过实地查看、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紧盯关键任务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评估结果,将作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周报、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宣传报道,及时
“晾晒”阶段性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实事,努力营造齐心协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浓厚氛围。
附件: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摸排,分别建立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面细致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机构床位数、建筑结构、工作人员、规模大小情况建立台账。
2021年8月底
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验收、移交工作。
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做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的验收、移交工作,小区养老配套用房验收后及时移交给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供场地支持,确保合理使用小区养老服务用房。
新建小区按照规划设计每百户需设置30平米的养老服务用房,按规定做好养老服务用房的验收移交工作,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合理使用。
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依托老年养护院、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机构,加挂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牌子,使其在县域内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
2021年10月底
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各乡镇负责统筹安排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规划建设,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通过拓展养护院、敬老院等乡村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或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的要求为辖区老人提供日托、上门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健康、休闲娱乐膳食供应等服务。
肃宁镇:负责建设1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各村委会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各乡镇 民政局
1、到2021年10月底,肃宁镇完成至少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正常运行)的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完成50%以上村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2、到2022年底,尚村镇、万里镇、师素镇、河北镇至少完成一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肃宁镇、尚村镇完成各剩余的2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各乡镇80%以上的村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3、到2023年底所有乡镇完成至少一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各村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尚村镇:负责建设1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各村委会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其他乡镇:负责建设1家养老服务中心,所有村委会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引导、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等工作。
健全完善紧急呼叫服务系统。
将城乡农村和社区失能半失能和鳏寡孤独老年人全部纳入紧急呼叫服务系统。
通过入户为老年人设置“A+村医+电话号码”快捷拨号并手把手示范演示,使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一键拨通村医电话,即时获得医疗救援服务。
2021年底
拓展医养结合模式
培育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
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等方式,培育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