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社会保险
从事
非全日制工作
的劳动者应当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原则上参照
个体工商户
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
个人账户
的人员,前后
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跨
统筹地区
转移的,应办理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
退休条件
时,按国家规定计发
基本养老金
。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
,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
劳动保障
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
非全日制
劳动者缴纳
工伤保险费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
,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
有关费用
。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
例:某
钟点工
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
实得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
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 = 6×60 = 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