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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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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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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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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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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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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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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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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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年10月10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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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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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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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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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进行奖补,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年限10年以上。符合大安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年限在政策实行后满2年的,从第三年起每年补助40%的土地流转费用,且补助不超过300元/亩,连续补助3年。政策实行前,土地流转年限已满2年的,自政策实行第二年起,每年补助40%的土地流转费用,且补助不超过300元/亩,连续补助3年。对已享受过此补贴政策的流转土地被再次流转,新业主原则上不再享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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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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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
常经营1年以上,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达到农业适度规模
10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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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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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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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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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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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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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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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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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552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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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窗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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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552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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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策依据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府办发〔
2019〕27号)第一条。
三、
申报流程
专窗申报:
家庭农场申请
→村组审核→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政府审定→补贴拨付。
四、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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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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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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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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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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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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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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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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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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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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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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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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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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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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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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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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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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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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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及经营规模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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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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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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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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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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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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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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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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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产品注册商标或者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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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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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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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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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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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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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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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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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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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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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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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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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长工或雇佣临时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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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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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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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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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作出的该经营主体
未发生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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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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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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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专窗受理后,
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流转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15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资金。
六、办理地址:
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惠企政策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
3
:
3
0-1
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