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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政策类别

政府奖励

扶持金额

服务对象

家庭农场

申报时限

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兑享方式

限时即享

扶持标准

对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进行奖补,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年限10年以上。符合大安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年限在政策实行后满2年的,从第三年起每年补助40%的土地流转费用,且补助不超过300元/亩,连续补助3年。政策实行前,土地流转年限已满2年的,自政策实行第二年起,每年补助40%的土地流转费用,且补助不超过300元/亩,连续补助3年。对已享受过此补贴政策的流转土地被再次流转,新业主原则上不再享受补贴

申报条件

家庭农场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 常经营1年以上,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达到农业适度规模 100亩以上。

责任单位

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股室

农科股

联系人

李英

联系电话

08135522251

专窗咨询电话

08135522251

二、 政策依据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府办发〔 2019〕27号)第一条。

三、 申报流程

专窗申报: 家庭农场申请 →村组审核→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政府审定→补贴拨付。

四、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1

申请书

原件加盖公章

1

2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3

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4

土地流转合同及经营规模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5

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原件加盖公章

1

6

主要农产品注册商标或者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7

相关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8

银行征信报告

原件加盖公章

1

9

雇佣长工或雇佣临时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10

乡镇政府 作出的该经营主体 未发生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原件加盖公章

1

五、 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专窗受理后, 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流转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15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资金。

六、办理地址: 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惠企政策专窗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 3 : 3 0-1 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