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名员工
因心得体会字数不符被罚#
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围观
近日
有网友发文称
武汉一公司因员工
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体会
而被通报处罚
公司发布的文件称,员工紧紧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字数800-1000字,要求感悟深透,文字精练。经公司检查发现,部分干部、员工违反要求,不按规定字数提交心得体会,现对超出/不足字数要求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
网传的处罚通报截图
在处罚通报中,
共381名员工因字数不符合要求被罚款,有员工超字数1398字被处罚6990元,还有员工因与其他员工有重复内容342个字,处罚1710元。
不过,通报最后表示,本着“教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对上述人员从轻处罚,超出200元的统一按200元标准处罚,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从2025年2月份工资中扣除。
该公司工作人员曾回应称,企业有规章制度,违反了就有惩处,公司本意不想让大家在文字上花费太多功夫,洋洋洒洒写两三千字是浪费时间。
最新进展:
2月11日下午,记者从武汉市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已接到涉事员工家属投诉电话,已经与天源环保公司就此事沟通,
“因为它现在还没实际扣款处罚,不是既定事实,只能与他们沟通。如果后边真的罚款了,我们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网友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太奇葩
这种规定完全忽略了
员工真实的心得体会!
不少人质疑
公司是否有正当理由这样做
猜测这种规定或是盈利行为
也有人认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企业的规定初衷是好的
律师解读: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表示,
公司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需经民主程序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后明确告知劳动者。
该公司以字数超出或不足为由进行罚款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即便公司在员工撰写前就公布了相应的处罚规则,处罚也不合常理。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罚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
针对公司
这种不符合常理的罚款规则
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如果投诉不能解决的话
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