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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 (惠灵顿)

地址: 4 Halswell Street, Thorndon, Wellington

咨询电话:04-4749631 04-4733514 传真:04-4749632

网址:www.chinaembassy.org.nz 电子邮件: visa@chinaembassy.org.nz

领区: Bay of Plenty, Gisborne, Hawke's Bay, Taranaki, Manawatu-Wanganui, Wellington

奥克兰总领事馆

地址: 630 Great South Road, Greenlane,Auckland

咨询电话:09-5265680 09-5793080 传真:09-5794288

网址: www.chinaconsulate.org.nz 电子邮件: chinaconsul_ak_nz@mfa.gov.cn

领区: Northland, Auckland, Waikato

驻克赖斯特彻奇(基督城)总领事馆

地址:106 Hansons Lane,Upper Riccarton,Christchurch

咨询电话:03-3433650 传真:03-3433647

网址:christchurch.chineseconsulate.org 电子邮件: consulate_chc@mfa.gov.cn

领区: Tasman, Nelson, Marlborough, West Coast, Canterbury, Otago, Southland

** 特别注意 **

克赖斯特彻奇总领事馆暂不为非新西兰护照持有者办理签证。非新西兰护照持有者请将签证递交至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办理。

二、 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 180 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赴中国长期(超过 180 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 180 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 180 日)学习的人员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 180 日)学习的人员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 6 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1 份。 申请两次或半年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 9 个月;申请一年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 15 个月。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 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FORM 2013 1 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 6 个月内、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的 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如无,请提交新西兰移民局出具的入出境记录 ;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 在新西兰出生的华裔人士首次办理中国签证,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系持中国护照,请提供最早取得的在新永久居留签证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C 字签证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 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 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G 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 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 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L 字签证

往返机票订单 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四)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 有效签 证复印件

M 字签证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 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 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R 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 字签证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 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 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JW201 JW202 表)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 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 字签证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或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须字迹清晰) ,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如申请 D J1 Q1 S1 X1 Z 签证,须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如签证未获批准,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承担申请人制定旅行计划、购买机票、支付酒店等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签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 建议于入境前四周左右递交申请。

(五)递交申请时取得的“取证单”( PICK-UP FORM )是取证时的唯一凭证,请妥为保管。

(六) 申请人可以 通过旅行社、订票中介等机构转递签证申请,亦请先仔细阅读申办须知。

(七)签证申请一经递交,不能更改或撤销。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签证无法使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有权对签证的具体申请办法进行解释、调整及变更,有权对签证申请进行个案审查、缓签、拒签及注销且不需解释理由。

六、 申请费用

(一) 根据申请人所持护照和入境次数收取相应的签证费用,详见下表:

注: 1. 加急和特急服务由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决定是否受理; 邮寄无加急和特急服务

2. 邮寄服务费不是回邮邮费,申请人仍需提供预付费并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邮袋。 4 个工作日不包含邮寄时间。建议尽可能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包括旅行社等签证代办机构递交申请。通过邮寄申请出现的延误、遗失等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付费方式

接受银行支票( BANK CHEQUE )、银行现金卡( EFTPOS )、信用卡 (VISA CARD & MASTER CARD ONLY) 、邮局汇票付款。

邮寄付费方式只接受银行支票或邮局汇票。 支票收款人信息如下:

CONSULATE-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AUCKLAND

CHINESE CONSULATE-GENERAL IN AUCKLAND

中国驻克赖斯特彻奇总领事馆

CONSULATE-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CHRISTCHURCH

CHINESE CONSULATE-GENERAL IN CHRISTCHURCH

不接受个人支票( PERSONAL CHEQUE )、公司支票( COMPANY CHEQUE )和网上转账( ONLINE BANKING TRANSFER )、现金以及信用卡卡号付款方式。

七、申请表常见问题解释

1. 入境次数 是是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入出中国国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有效期已过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再次赴华,须重新申请签证。持用次数已用完的签证前往中国者,将被拒绝入境。

2. 签证有效期 是指签证颁发之日起到持证人可入境的截止日期。在入境次数仍有剩余的情况下,在有效期满前的任何时间内,持证人均可持此签证入境中国(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00前均被准许入境)。所有签证均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超过有效期的签证,无论是否剩余入境次数,均失效。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办理签证延期。如还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持用过期失效签证前往中国者,将被拒绝入境。

3. 停留期 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即从入境次日起计算,持证人每次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申请人入境后停留时间如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须在停留期满前7天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在华超过签证停留期滞留,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 申请中国签证提交照片的最新要求 (2016-11-29)
  •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总领馆关于针对有签证代办机构以中国使领馆授权机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声明 (2018-07-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 (2020-03-27)
  •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闭馆安排 (2020-09-08)
  • 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公告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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