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事业历史悠久,但在汉代以前还未发现有书籍作为商品交换的记载。从汉代中叶到唐初约 800年的时间内,书籍还处于靠手抄流传的抄本时期,这一时期出现的“书肆”,大多是“自抄自卖”的小规模经营。唐代发明雕版印刷术以后,出版业才迅速发展,从唐五代至明代,各种名目的民间书肆、书坊、书堂日益普遍。其中也有规模较大的,如明代著名的毛晋“汲古阁”,就有“毛氏之书走天下”之誉。但即使这种较大的书业,也还是手工业方式的“自编、自印、自卖”的综合经营,出版、印刷、发行还未明显地分离为各自独立的企业。清代书场、
书肆
更加发展,北京的厂甸“书肆如林”,有的既刻书又卖书,有的则只是贩卖书籍。官办出版事业有悠久的历史,这是中国出版事业发展史上一大特色。例如,唐代由政府设立史馆,组织专人撰写史书;五代、宋、元由政府机关
国子监
兼理出版,刻印大量书籍,明代组织庞大的编辑部编成
《永乐大典》
;清代设馆编修
《四库全书》
等等,都是由政府主办出版事业的显例。这种传统可以说在其他国家还少见。至于近代意义的机械印刷、生产书刊的出版业,则是19世纪西方先进印刷术传入以后才开始发展起来的,其中比较著名的是1897年成立的
商务印书馆
。该馆以办印刷厂起家,其后逐步发展成为有编辑、
出版
、印刷和自己的发行网的大型民营出版企业。
出版事业
欧洲
在欧洲,15世纪J.谷登堡发明铅活字印刷术以后,印刷和出版尚未明确分离,一般仍是印刷厂既经营印刷业务又编译出版图书。16世纪,图书的出版发行才逐步从印刷工业分离出来。19世纪,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又进一步分离成为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日本,很长时期寺院是图书出版的中心。17世纪出现了小规模的私营出版业。到了18世纪德川时代以后,又出现了同人出版社性质的出版业,称为“本屋仲间”。
明治维新
以后,日本的图书发行业从出版业分离出来,其后发行业中的批发行业和零售行业又有了进一步的分离。但是,不论在中国和外国,出版行业的这一种从综合经营到分离独立的趋势都不是绝对的,在分离独立的同时,仍然存在着综合经营的形式。特别是西方一些大规模的出版企业,有的不仅经营出版、印刷、发行,还兼营其他行业 (如文具、电影);有的则成立跨国公司,以扩大对外图书贸易。随着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出版事业的涵盖面也日益扩大,如音像、缩微等也已纳入出版事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