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高质量建设
现代化新普陀
,
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人才,进一步
改善
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
现
推出部分
事业单位
紧缺
专业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具体
公告如下:
一、
招聘
计划
本次普陀区共有
15家事业单位推出16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
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8905/index.html
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
唯一
官方平台,
网站内部导航
:
页面左侧栏
——法定
主动公开内容
>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
户籍不限,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
35周岁及以下
(
198
8
年
5
月
15
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
40周岁及以下(
198
3
年
5
月
15
日后出生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1;
(
五
)国(境)外学历获得者
在报名时
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
六
)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
七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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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
八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
报名邮箱为:
ptrcsc@163.com
。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8日
下午
16
:
00止
,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
1)
《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表格
见附件
2
,
填全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
片
)
;
(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
3)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获得者
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国内
202
4
年应届毕业生
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
(
4
)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
党员证明
等。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报名表》采用
xls格式,其他材料
需原件扫描成
PDF格式
或者拍照成图片格式
,
打包
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
ptrcsc@163.com
,邮件主题设为
“应聘
单位名称
+
姓名
”。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
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
3
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将取消
该岗位
招聘
计划
。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
复审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五、
考试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
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
按实际人数
直接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采用
结构化
面试形式,满分为
100分,
合格分为
7
0分,
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
。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面谈)
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
。
六
、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
不予
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
七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流程。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
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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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届毕业生在
202
4
年
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
新聘用人员第一年试用期,
实行试用期劳动合同聘用制
和试用期年薪制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硕士年薪
16万元,博士年薪18万元,包含五险一金),一年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后,
给予
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3
、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号)执行。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
电话:
0580—3028990
,
监督电话:
0580-3012052。
附件
1:202
4
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
附件
2:
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
附件1:2024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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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