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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jw.ah.gov.cn)可以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51-62999784。

一、工作概述

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7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8〕1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全国创新推行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公开省内二级以上医院每季度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6个方面的“核心”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合理选择就医,促进医院规范提升医疗服务;创新建设“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在省内医院预约挂号、查询诊疗流程、评价医生服务等。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委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阳光卫生计生”、促进卫生计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委主任和驻委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成员由委办公室(审批办)等各处室人员组成,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压实责任,真正做到了“四到位”,即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 落实 工作制度。 全面落实《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试行)》、《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院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试行)》等各项政务公开制度。

(三)落实 协调机制。 落实政务信息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职责范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年内召集机关各处室、直属(联系)单位信息员会议,对各处室、直属(联系)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

(四)优化公开平台。 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的最新规范要求,我委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会同技术公司进行平台改版和栏目增设、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的网络载体规范、全面、职责清晰;对照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处室(单位)在平台栏目内应积极主动充公开内容,同时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库和平台信息维护定期考核机制,确保及时规范地把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展示出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策法规、计划规划、权责清单、疫情通报、医疗服务、人事管理、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等事项的主动公开,并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

(六)拓宽公开形式。 立足打造“服务型政府”,畅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加强与各种媒体的合作力度,注意运用多种媒体形式的互组宣传,多用灵活的、完整的、透明的词句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推进决策公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委积极推进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今年来在委官网首页“公示公告”栏和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栏中主动公示《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6件征求意见通告,并在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情况,主动公开公共医疗卫生、传染病疫情及防治、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健康脱贫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及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以及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接受省审计厅审计情况以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规范公开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对照财政厅要求,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资产处置等情况。年初主动公开我委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责任分工。

(三)推进管理公开。 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我委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权力运行结果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网,在委官网首页设置“信用信息网双公示”栏目链接,2018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条,并在安徽非法行医曝光平台公示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在委网站首页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示双随机结果。主动公开本级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人事管理信息,对人事任免、招考聘用、职称资格考评等信息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示。

(四)推进服务公开。 按照我委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现已完成省级卫生计生13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录工作。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并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2018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7100余件,回复群众网上咨询519条,无一超时和投诉,满意率100%。

(五)推进结果公开。 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和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公开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主要数据,重点是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健康脱贫等方面工作进展。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75件人大代表建议、87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率100%。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对国务院发布、省政府涉及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法规文件积极公布,及时转载国家卫生健康委、省政府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本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以文字、图片、表格、图文结合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政策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诠释等等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更好地知晓、理解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0多条,其中包括上级政策解读22条、本级政策解读15条、新闻通稿5条、新闻发布会2次、电视电话访谈3次、专栏文章8篇等,围绕问题疫苗事件、新农合基金安全问题、新医改进展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七)加大回应关切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和时限要求。一般舆情在48小时内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在委网站首页设置“主任信箱”“我要咨询”“我要举报”“医疗服务诉求”等专栏,在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回应关切”目录与网民主动互动,及时对公众咨询、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作出回应。今年以来共回复咨询90条。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我委印发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专门设置目录,将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作为重点,明确公开主体和公开责任,主动公开了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结果。 二是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05号),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了37个事项的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内容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等。注重与现有主动公开目录的衔接,逐一明确责任处室单位,目前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正在进行相应目录调整,为进一步实现常态化公开而努力。 三是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要求,我委已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基本药品等相关政府招标采购信息,药品带量采购、医用耗材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均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开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招标项目、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是 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通过委门户网站、直属(联系)单位网站,每季度更新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医疗收费以及药品价格等信息,及时公开增加的医疗项目与增补的基本药品的价格信息;完善卫生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推进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公开,并将2013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络平台”全部主动公开;根据职责权限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在我委信息公开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级目录下设置相应的10个二级目录, 包括 医疗服务 、 医德医风建设 、 医养结合消费和健康管理消费情况 、 食品安全 、 公共卫生服务 、 饮用水卫生安全 、 药品医用耗材信息 、 新农合基本医保 、 医疗政策及医改进展 、 精准扶贫情况 等政府信息, 2018年已公开相关信息230余条。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公开《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范围、公开程序、收费救济方式及程序等,开通网络申请平台,提供网上申请、查询和申请表格下载服务,畅通24小时申请渠道。2018年,通过网络平台申请、信函申请、省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现场申请等多种渠道,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委网站信息公开平台76件、信函27件、电子邮件2件、现场1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收到的106件依申请公开中,均按《条例》规定及时规范回复答复。按依申请内容分类:有关食品企业标准类的61件,有关卫生政策及服务类20件,咨询及其他类25件;按答复形式分类:属于业务咨询类的有20件,同意公开的有4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有2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尚不存在的12件,非本部门公开的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依法规范并公开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告知、救济等程序。2018年,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均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驳回;行政诉讼案件1件,被包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目前机关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后,系统可以自动推送到信息公开栏目,但是部分处室(单位)信息发布人员没有勾选同步发布的选项,导致未能及时发布至信息公开平台。下一步会积极和各个科室及直属单位宣传,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不到位。下一步会积极推进,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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