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事业单位、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规范和指导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5月2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陈龙雨 藏楠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hgyq@mee.gov.cn
电话:(010)66556989(010)66556443
传真:(010)6655698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
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江苏扬州化工园区管委会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山东鲁西化工新材料园区管委会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广东南沙小虎岛化工园区管委会
广东湛江临港化工园区管委会
青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部内相关司局(督察办、法规司、人事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