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学》是广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数字法学专业领域的集刊,由周少华教授担任主编,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连续出版。本集刊阵地开放,长期公开接受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关于数字法学的学术论文投稿。目前,本刊第
5
辑进入收稿阶段,本辑截稿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出版日期为
2025
年
5
月底。欢迎投稿!
《数字法学》稿约与投稿要求
本集刊拟设以下基本栏目
:
【数字法学基础理论】【数字治理法治化】【数字权利法律保护】【数字技术法律规制】【数字法案例研究】【域外数字法学】【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法治】。
为明确集刊编辑者、出版者、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特就投稿作如下约定:
一、投稿约定
(一)本集刊原则上录用首次发表的中文原创论文和获得版权授权的外文翻译论文,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二)本刊稿件采取专家匿名评审与三审定稿相结合的审稿制度。稿件由本刊编辑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稿件送外审专家匿名评审,匿名评审通过的稿件由本刊主编决定稿件是否采用。
(三)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正式署名为准;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
“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更换”、“增加”或“减少”作者。
(四)本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对于录用的稿件,本刊从优支付相应稿酬,并赠送作者样刊2册。
(五)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稿多发,投稿本刊的文稿一旦获得其他刊物录用,作者有义务正式通知本刊。
(六)本刊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两年专有使用权,从稿件正式发表之日起算。支付的稿酬包含了在集刊主办方网页、微信公众号、论文集等关联平台或出版物中使用的费用。
(七)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有权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八)本刊对于全部投稿,均在收到稿件后的
60
天内将是否录用的结果通知作者。
(九)投稿请勿交由个人转交,用
word
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本刊专用投稿邮箱:
szfxyj@163.com
。
二、稿件编排体例
(一)文稿由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注释构成。请同时提供题目、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文本。中文摘要在
300
字左右,关键词
3-5
个。稿件篇幅控制在1
.
5到3
.
5万字为宜,尤其欢迎
2
万字以上长文。
(二)正文采用宋体、五号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1
.
5倍行距。
(三)得到基金项目的资助成果,请在首页下脚注释中标明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
(四)文稿应在文章首页下脚注释按如下顺序标明作者信息
:
姓名、性别、单位、职称(职务)、学历、研究方向等。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同一作者原则上只标明一个工作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
(五)为方便联系作者,请在文末单独附页,写明作者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放。
(六)文稿标题应层次分明,标题序号按不同级别依次使用:一、(一)、
1
.、(
1
)、①、
A
.、
a
.
;
不同级别的标题采用不同的字体、字号加以区分,同一级别的标题字体、字号应保持统一。
三、稿件注释体例
(一)作者简介以注释方式标识在文章首页,用
“
*
”号标注。
(二)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
“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三)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码样式为:
①②③等,每页重新开始编码。翻译文章可保留外文原文连续编码注释体例。
(四)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
“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明起止页码,注释体例为:
……,第
67-70
页。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
“拙文”“拙著”等自谦词。
(七)注释分类示例:
1
.
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
12
月版,第
20
页。
2
.
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
2001
年第
1
期。
3
.
文集类
①
[
美
]J.
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
[
英
]
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
2000
年
6
月版,第
112
页。
4
.
译作类
①
[
法
]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0
年
2
月版,第
55
页。
5
.
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
2004
年
1
月
3
日。
6
.
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
.
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1
月版,第
24
页。
8
.
外文类
依该文种注释习惯。
《数字法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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